電子煙國標4月12日正式公布!10月1日起實施

  來源:北京日報袁璐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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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靴子終于落地!4月12日, 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現(xiàn)予以發(fā)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峨娮訜煛窂娭菩試覙藴实陌l(fā)

 靴子終于落地!

  4月12日, 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現(xiàn)予以發(fā)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峨娮訜煛窂娭菩試覙藴实陌l(fā)布,意味著中國電子煙長時間以來無國家標準生產階段的結束,對行業(yè)具有重要意義。

  國家標準《電子煙》由全國煙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zhí)行,主管部門為國家煙草專賣局。記者查閱《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具體條款發(fā)現(xiàn),所有的電子煙產品都必須依照國標進行生產,按照國標允許添加的101種添加劑進行限量添加。霧化物中的煙堿濃度不應高于20mg/g,煙堿總量不應高于200mg。

  同時,《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對電子煙釋放物中甲醛、乙醛、丙烯醛等物質的釋放量進行了嚴格規(guī)定,并要求電子煙煙具應具有防兒童啟動功能和防止意外啟動的保護功能。

  3月1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發(fā)布《電子煙管理辦法》《電子煙國家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提出自5月1日起,全面禁止銷售煙草口味以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

  2017年10月,電子煙國家標準制定計劃下達,但自2019年6月開始,這一計劃的狀態(tài)一直停留在“正在批準”。直到2021年10月,這一計劃的狀態(tài)突然退回為“正在審查”。2021年11月30日,《電子煙》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發(fā)布,在電子煙煙具、霧化物、釋放物、產品標志等方面做出強制性規(guī)范。

(編輯:映雪)


電子煙國標4月12日正式公布!10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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