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jù)多地群眾投訴,城市“僵尸車”泛濫,多輛逾期未檢或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停放在住宅小區(qū)、綠化帶、公共道路等,擠占車位,影響居民出行,被要求挪走后又卷土重來。
“僵尸車”,通常是指長時間停放在公共空間,無人維護和使用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這些車,有的“蝸居”于巷道之中長達數(shù)十載,有的淪為垃圾雜物堆積場,有礙觀瞻。有的占據(jù)公共車位資源,擠占小區(qū)出行道路,甚至橫亙在消防通道之中,阻礙“救援生命線”。一些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長期閑置,還存在漏油、高溫天氣自燃等安全隱患?!敖┦嚒?,已然成為多地城市精細化治理的一大阻礙。
“僵尸車”為何會僵在那兒如此之久?現(xiàn)實中,除了一部分屬于盜搶、走私的涉嫌違法犯罪“僵尸車”外,大多數(shù)是被“人為”僵在那兒的。一些車輛因性能不佳無法使用,接近報廢標準,但“主人”礙于煩瑣的報廢手續(xù)和拖車費等報廢費用支出,干脆一棄了之。另外一些車主長期不使用,但是又不想承擔停車、維修費用,干脆把車輛當作閑置的儲物空間。“被棄”的車輛大多破損嚴重,甚至缺少號牌等關鍵性標志信息,尋找主人困難,“有主”的車則屬于個人財產(chǎn),受法律保護,實際處理起來常常面臨諸多情理和法理矛盾糾紛,相關單位多以保守態(tài)度處之。于是,越來越多的車僵在那兒。
破解“僵尸車”的僵局,關鍵在于摒棄“保守思維”,“對癥下藥”,進一步完善車輛的識別和處置流程,平衡好社會公益與百姓私益之間的關系。
首先,扎實做好“僵尸車”的識別工作。相關單位應加強對轄區(qū)內車輛的登記、排查和動態(tài)監(jiān)管,對車輛類型、停放位置、停放時間、是否達到報廢標準等信息建立臺賬。并嚴格根據(jù)《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對相關車輛進行核定,做到“心中有數(shù)”,有理有據(jù)。
其次,嚴格清理“僵尸車”,杜絕擠占公共資源。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guī)定》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以收繳,依法強制報廢。對于符合規(guī)定的機動車,應在限期內要求其強制報廢車輛。對于未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可限期要求車主挪車,禁止其占用公共道路資源。
對于找不到主人的“無主車”也有處置辦法。我國民法典明確,遺失物自發(fā)布招領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告知期滿無人認領的機動車或非機動車,相關單位可參照民法典中關于無主物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三,公開透明地做好“僵尸車”處置告知工作。對于僵尸車的處置,要注意做好對車主的告知工作,確保程序公開透明,避免后期處置糾紛??梢苑e極探索更多人性化告知方式,除了常規(guī)的張貼公告外,可以嘗試手機小程序、微信等方式,讓告知能準確到達。告知內容上要明確車主逾期不履行的后果,強制拖離、報廢需要承擔的相關費用等。
另外,清理“僵尸車”不僅要靠嚴規(guī),也要靠自覺。相關部門和社區(qū)可以探索更多的激勵舉措,從提高報廢補貼、協(xié)助報廢、提供置換福利等形式更好地讓車主改變觀念,激勵其自覺清理“僵尸車”。
(編輯:月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