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細則 明確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王珂2024-04-30
打印本文
核心提示:本報北京4月29日電(記者王珂)近日,商務部、財政部等7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了《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明確了汽車以舊換新資金補貼政策。細則明確了補貼范圍和標準。自細則

人民日報北京4月29日電  (記者王珂)近日,商務部、財政部等7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了《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明確了汽車以舊換新資金補貼政策。

細則明確了補貼范圍和標準。自細則印發(fā)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符合節(jié)能要求乘用車新車的個人消費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額補貼。其中,對報廢上述兩類舊乘用車并購買符合條件的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1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7000元。

細則明確了補貼申領流程。擬申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應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填報申請材料,相關材料應于細則印發(fā)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

《 人民日報 》( 2024年04月30日 02 版)

(編輯:映雪)


7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細則 明確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

 

免責聲明:

1、本網內容凡注明"來源:315記者攝影家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資料,版權均屬315記者攝影家網所有,轉載、下載須通知本網授權,不得商用,在轉載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315記者攝影家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2、本文系本網編輯轉載,轉載出于研究學習之目的,為北京正念正心國學文化研究院藝術學研究、宗教學研究、教育學研究、文學研究、新聞學與傳播學研究、考古學研究的研究員研究學習,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涉及作品、圖片等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作者看到后一周內來電或來函聯(lián)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