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因為學習優(yōu)異,李紅濤被評為"優(yōu)秀青年",在這之前他曾參加全國中學生數(shù)學競賽,并獲得了第二名。
四年后,李紅濤順利進入浙江大學電子系學習。
20世紀80年代,那個時候的大學生可是"天之驕子"。哪個村、哪個鎮(zhèn)、哪年出了一個大學生可是一條大新聞,會在街坊鄰居間傳開。而那個考上大學的孩子,更是可以因此改變命運。
一旦考入大學,四年后便會有一份穩(wěn)定的工作。
1988年,李紅濤隨女友到昆明,在昆明電阻二廠工作。
若照常理發(fā)展下去的話,接下來的情節(jié)應當是兩人結婚、生子、過上了平淡而幸福的小日子。
可李紅濤的人生軌跡卻不同尋常。
來到昆明工作兩年后,1990年,李紅濤結識了一個在本地上大學的女孩,兩人很快就發(fā)展成男女朋友的關系。后來事情被妻子發(fā)現(xiàn)。李紅濤一邊想要得到妻子的寬恕,另一方面又割舍不下對女友的愛戀。
極度矛盾的李紅濤十分痛苦,他試圖用刀片劃破肌膚來減輕痛楚。
哈姆雷特曾經也有過類似的矛盾,"是生還是死這是個問題"。而對李紅濤來說,或許徹底的將自己毀滅,才能夠減輕心中的罪惡感。
在同學的邀請下,李紅濤辦起了公司,但由于缺乏資金,李紅濤偽造了另外一家公司的銀行印鑒,成功轉賬8萬元,但在準備第二次轉賬時,他和同學被警察抓獲。
第一次進公安局,李紅濤并不覺得恥辱,他把這看作"自我救贖"。
接下來他又在謀劃著一場更驚險刺激的活動。
1992年4月18日,在被抓獲的當天,李紅濤便從公安機關逃脫。
在墻角,他自己琢磨著,竟然發(fā)現(xiàn)可以解開手銬。于是趁公安局人員不注意時,他解開手銬,脫下鞋子,走下樓梯,走出了大門。
逃出公安局,李紅濤竟然回了家。在消滅了家里的證據后,他爬上屋頂。
一會警察來他家,沒找到人,封鎖了大門,然后離開了。
李紅濤這就開始了他的逃亡之路。
首先去貴陽。
怎么去?坐火車還是汽車?一想到剛拿到駕照,李紅濤就決定開車去。但是要解決沒有汽車的問題。
1992年4月26日,李紅濤在貴陽某賓館附近,用自制的車鑰匙,偷到了一輛"奧迪車"。
在開往貴陽的路上,車子連翻了兩三個跟頭到了田地里。受傷的李紅濤被路過的農民救起,撿回一條性命。
第二天早上,李紅濤坐上公共汽車到了貴陽。
但后來不知道什么原因,李紅濤又想回到昆明。他偷了一輛桑塔納,路上看著一輛停在飯店旁的警車,心里癢癢的。
很快警車就到手了,以每小時140公里飛奔在路上。
李紅濤第二次被捕。
1992年6月19日,公安機關在李紅濤的女友就讀的大學校園內,將其抓獲。
被抓的李紅濤心里很焦急,他想快點知道判決的結果。于是他對辦案人員說,"該往哪里走,就往哪里走,不要讓我無休止地一熬就熬幾個月。如果你們三個月不辦掉的話,我仍然會逃脫。"
辦案人員對他的話一笑了之,但這卻深深刺激了李紅濤。一氣之下,李紅濤決定再次越獄。
這次李紅濤還帶上了兩名在押犯一起上路。就像電影《肖申克的救贖》里的男主人一樣,三個人用自制的工具,花了幾天的時間,挖通了監(jiān)所墻壁。
不幸的是,兩個同伙被發(fā)現(xiàn)了,但幸運的是,李紅濤再次成功越獄。
1992年11月16日,李紅濤逃出了昆明市收容收審所,連夜跑到圓通山附近。這做的第一件事:給經辦他案子的警察打電話。目的就是證明自己的勝利。
李紅濤第二次踏上逃跑之路。
故計重施。這次他偷了一輛標致排汽車。不過這輛車是壞的,根本不能發(fā)動。他不但沒有棄車而逃,反而叫來幾個小伙把車推到了附近的修理廠。在準備給修理費的時候,又使勁一腳油門,逃之夭夭。
修理廠的老板為此報了警。警察在掌握到情況后,設了一個圈套。1992年12月8日,李紅濤第三次被警察抓住。
1993年2月,李紅濤被押解回最初的案發(fā)地昆明,被關進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此時的李紅濤一方面想著被判刑的事,另一方面又在思考著"無刷電機"的構想。
他不停地向經辦人員和管教干警提起自己的構想,提出想要做實驗的要求。
最后所里領導冒著風險答應了他做實驗的要求,并且分給他一件監(jiān)舍。但由于看守所的條件太簡陋,電機一直都沒有運作起來。
實驗失敗,李紅濤又被關回了原來的監(jiān)舍。
這次李紅濤沒有想過逃跑。他非常的平靜,一直思考著電機的原理和可能出現(xiàn)問題的原因。
1993年11月1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紅濤下達了一審判決,以詐騙罪、逃脫罪、盜竊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李紅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個曾經亡命天涯的逃犯并不懼怕死亡,他只是感覺到時間不多了,應該做一點有意義、有價值的東西。
他拿起筆,給他的哥哥寫信,把有關這個實驗的框架看法和設想告訴了他,希望哥哥能結束這個未完成的任務。
或許是李紅濤的誠意感動了上天。管教民警了解到,李紅濤的確想為社會做有意義的事來彌補過失。
昆明市看守所的領導通過反復研究,最終同意他進行第二次實驗,并且盡可能滿足他一切要求。
1993年12月,云南省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李紅濤的死刑,執(zhí)行通知書下達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按照規(guī)定,判決書下達后,七天內就必須執(zhí)行死刑。
生命開始倒計時,李紅濤開始和時間賽跑。
此時,雖然李紅濤的實驗有了長足的進展,但是卻遇到一個不能解決的問題。
直至。。。直至幾位被看守所請來的幾位專家到來。專家對李紅濤進行了現(xiàn)場指導,并且告訴了他那時國內外最先進的理論知識。
李紅濤若醍醐灌頂,一下子領悟到了問題的關鍵所在。
1993年12月的最后一天是李紅濤生命的最后期限,如果實驗仍不成功,他將被如期執(zhí)行死刑。
大家都對此不抱希望。那天實驗時,包括和李紅濤一起做實驗的幾個人也就只是待在大車間的房間里。
可是此時的李紅濤確實信心十足。
電路已經搭建完畢,就等著通電了。
撥開電源開關,真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電機猛地一下子轉起來了。
監(jiān)舍立刻就沸騰起來。幾個領導一起沖了過來。
實驗成功的當天晚上,所長孫爾云趕緊寫了份請求暫緩執(zhí)行李紅濤死刑的報告。昆明市公安局局長親自批示這一暫緩請求。
在此后的一年多時間里,看守所一邊為李紅濤申請專利,一邊經主管部門批示。
1995年3月10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改判李紅濤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這一年李紅濤發(fā)明的"無刷電機磁電機"獲得第五屆中國專利發(fā)明博覽會金獎,云南省優(yōu)秀發(fā)明創(chuàng)造一等獎。
隨后幾年,李紅濤又有多項發(fā)明,獲得三項發(fā)明專利,三項實用新型專利。
李紅濤在獄中以化名楊紅俊作申報發(fā)明
鑒于李紅濤的重大立功表現(xiàn),根據法律改判和減刑規(guī)定,1997年圣誕節(jié)這天,死刑改成了有期徒刑17年。2000年7月25日,減刑兩年。2002年7月1日,減刑一年半。
2009年,李紅濤刑滿釋放。
但至于當下他在干什么,無人可知。有種說法是,他已經用了化名,開始了新的生活。
有人說,牛逼的人生根本就不用解釋??赐赀@位浙大高材生的故事,小編也只能用一個大大的"服"字來表示自己此刻的心情。
(編輯: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