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猥褻兒童案追蹤:嫌疑人段某某被批捕面臨學校拒不錄取

  來源:新華報業(yè)網20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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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江蘇省人民檢察院29日發(fā)布消息,8月28日,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8月12日在南京南火車站候車室實施猥褻兒童行為的犯罪嫌疑人段某某批準逮捕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29日發(fā)布消息,8月28日,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8月12日在南京南火車站候車室實施猥褻兒童行為的犯罪嫌疑人段某某批準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據(jù)了解,檢察機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關于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等法律和規(guī)定,對于在車站等公共場所猥褻不滿12周歲兒童的犯罪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堅決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8月12日晚7時許,在南京高鐵南站候車室,一名18歲的小伙將一名8歲的小女孩抱坐在大腿上,并將手伸進女孩的裙內,在其胸部摸索,該事件曝光后引發(fā)廣泛關注。8月15日,南京鐵路警方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犯罪嫌疑人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據(jù)了解,段某某是河南省滑縣人,其父曾擔任滑縣慈周寨財政所所長,現(xiàn)退居二線。今年4月,段某某被河南長垣烹飪職業(yè)技術學院對口單招錄取,錄取專業(yè)是烹調工藝與營養(yǎng)(中餐方向)。6月,在學校推薦下到南京某知名餐飲連鎖店實習。8月11日,段某某曠工離職。

據(jù)其工友介紹,段某某內心封閉,不善交流,沉迷網游。河南長垣烹飪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處負責人介紹,段某某確實被該校錄取,但9月初到學校注冊后,才能成為正式學生。如果該學生確實涉嫌刑事犯罪,學校有權不錄用該學生。據(jù)段某某的親屬介紹,"孩子是從親戚那里抱養(yǎng),對方沒有能力撫養(yǎng)。"

目前,滑縣民政部門介入調查,尚未公布結果。

案發(fā)后不久,網友在段某某父親的的QQ空間相冊里發(fā)現(xiàn)一些幼女裸照,照片上傳于2012年,照片露出幼女私處,姿勢不雅。有網友質疑,身為養(yǎng)父,拍攝這樣的照片,是否涉嫌涉黃及猥褻、性侵兒童。

媒體報道稱,8月17日下午4點30分左右,段某國與受害女童返回家中,期間父女有說有笑,當?shù)貗D聯(lián)部門人員也陪同左右,并不時為小女孩拍照。此舉遭到網友質疑,民政部門尚未公布調查結果前,這種安置女童的方式是否過于草率。"還是要依據(jù)刑事偵查的結果來判斷。"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表示,女童養(yǎng)父母如存在性侵行為或者構成猥褻兒童犯罪的共犯,理應無條件撤銷其監(jiān)護資格。

(編輯:鳴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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