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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家專宰外國人的“黑酒吧”日前被警方取締。
10月17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靜安區(qū)人民法院獲悉,經營該“黑酒吧”的犯罪分子招攬外地不良女子提供色情按摩服務,用低劣的洋酒、啤酒及礦泉水作“天價”兜售。近日,靜安法院以敲詐勒索罪一審判處干某、刁某、金某等10人有期徒刑3年1個月至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的不等判決,還對上述10人處罰金人民幣7000元至2000元不等。
據檢方指控,干某、刁某、金某等10人于2016年2月起,在上海市武定路某號開設專門“吊模斬客”的黑酒吧。期間,他們分工負責,由干某、刁某負責酒吧管理及招攬客人;郭某、付某負責為客人安排女性陪酒、按摩及記賬等;金某、王某等人負責“買單”,采用言語威脅、人身控制等方式強行向客人索要錢財;而刁某平、王某浪等人負責在酒吧門口望風及跟蹤客人防止報警。
經法院開庭查明,干某等人采用上述方法,指使“黃?!必撠熡袃斃?,回扣為客人消費的10%,先后強行向4個國家共8名外籍人員索要人民幣44180元。
經部分被害人向相關方面舉報,上海警方于2016年3月15日一舉端掉該犯罪團伙,將所有涉案人員抓獲歸案。
據該犯罪團伙相關人員供述,他們中的個別人員就是2年前上海高陽路某“吊模斬客”黑酒吧的從業(yè)者,被上海虹口警方查獲后,又來到武定路重操舊業(yè)。他們利用外籍人員語言不通、又在酒吧內從事違法色情服務,以及對中國法律不甚了解,天生有顧慮的心理,屢屢開出荒唐“天價”。
法院認為,在本案審理中,干某在家屬的幫助下向法院退繳了全部贓款可酌情從輕處罰,但干某、刁某、金某等人共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威脅方法強行索要他人錢財數額巨大,該行為已構成了敲詐勒索罪,其中個別人員屬于累犯,遂法院分別以該犯罪團伙中的主犯、從犯的犯罪大小,以及在該團伙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作出了有罪判決。